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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-18 10:03:01     作者: 温安笛 
  • 温安笛傅景初

    “你说傅景初那么好的人,怎么找温安笛这么个女人。” “可不是咋地,听说这个温安笛在城里有个相好的,到现在都没跟傅景初同房呢。” “真的假的?那傅队可真可怜,娶个女人还不让碰,看给她金贵的。” “我看就是傅队人太好,这样的女人就是欠打,打几次就老实了。” “对对对,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,就该狠狠打!”...

    作者:温安笛 类型:都市生活
    小说详情


第5章  温安笛为什么懂医


长跑是温安笛的强项,只是原主这个身体太缺乏运动,没跑多久,就感觉心口窒息的疼。


想到粮本和五块钱,温安笛咬着牙屏住呼吸,脚下发力一阵风的冲向小偷。


距离一点点拉近,小偷被什么绊了一下,一个狗啃泥摔在地上。


温安笛一个箭步冲过去,抡起面袋子砸向小偷后背,又一脚利落的踩在他后背上:“拿来!”


小偷怎么肯承认偷了东西,眼中冒着戾气的扭头:“什么拿来,你个泼妇快放开。”


边说着,双手按着地面想翻身起来。


温安笛力气到底不如一个男人大,被男人突然翻身弄了个趔趄,却又非常迅速的飞起一脚踹在小偷胸口膻中穴上。


小偷瞬间像是抽了筋骨的泥鳅,软踏踏的趴在地上,疼的捂着胸口连声哎呦着:“杀人了,臭娘们杀人啦!”


温安笛冷着脸,要不是收了力气,她都能一脚将这人踹死,蹲下伸手抓着小偷的胳膊,咔吧一声,直接将他的右胳膊卸掉。


“把我的钱和粮本拿来!”


小偷疼的冷汗直冒,哎呦的打滚,知道这是碰上硬茬了,一只没事的手从口袋掏出一把东西。


各种零碎的钱,粮票,还有温安笛丢的粮本,看来这一天没少偷。


温安笛拿了自己的五块钱和粮本,起身拎着面袋就要走。


小偷扶着被卸掉的胳膊,一骨碌爬起来跪在地上,哭嚎着:“姑奶奶,你不能不管我了啊,你走了我咋办。”


温安笛看了眼围观人群,笑了下:“去找公安,他们肯定能帮你。”


说完很潇洒的背着面袋子离开。


傅景初眼眸深邃的看着温安笛离开的背影,就刚才打小偷那几下,温安笛的身手还是非常利落的。


还有能准确的找到膻中穴位置,和卸胳膊的利索,那是非常熟悉人体构造,也非常熟练的做过这些才能做到的。


可是,他知道的温安笛,根本不可能会这些。


一旁的葛大壮也是震惊,刚才那个彪悍的女人真是队长媳妇?平时在家属院就泼辣不讲理,竟然还有这么彪悍的身手,忍不住同情起傅景初来。


摸了摸下巴:“队长,我们要不要捎嫂子一段?


想想刚才要不是傅景初踢石子打了小偷的腿,温安笛也不会那么顺利追上小偷,所以他猜测,傅景初肯定也是愿意帮温安笛的。


要是能缓和两口子关系,以后日子也能好过点。


傅景初收回视线:“不用,我们还要去农机局一趟,不用管她。”


……


温安笛背着十斤面粉回家,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,结婚后,她的户口就迁到傅景初这边,也不知道当初原主娘家为什么这么着急忙慌的把原主嫁了,还把原主的户口火速迁走。


按说原主家条件不错,父母都有工作,姐姐哥哥也已经上班,怎么就巴不得原主嫁的越远越好?


温安笛没有原主这一段的记忆,不知道是原主刻意忘了还是她也不知道?


所以她要想办法挣钱攒钱,和傅景初离婚后,要去城里买了房才能落户。


只是怎么挣钱?


温安笛出身医学世家,可是母亲和哥哥却从事经商,所以她也不缺生意头脑,唯一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适合做什么生意。


拐进家属院时,脑子突然灵光一闪,有了主意,实在不行她也做个赤脚医生。


反正这会儿当医生,也不要求行医资格,多少小门诊都是江湖医生出身,有几个正规学过。


对比起来,她还是非常有优势的。


不过,好像也不行,她要是给人看病,傅景初肯定会怀疑。


温安笛想得头秃也没想到个好办法,干脆先解决晚饭再说。


来回走一圈,又跟小偷斗一场,温安笛累得进门后先换了衣服在床上躺了一会儿,才起身挽着袖子去和面。


温安笛不是个娇气的姑娘,平时就喜欢自己动手做饭,而且还做得很好,连妈妈都非常喜欢她做的菜。


想到妈妈,温安笛鼻子有些酸,谁能想到温家小公主竟然在七十年代面临着吃不饱饭的问题?


也不知道在原来的世界里,她是不是已经死了,家里人一定很伤心难过吧。


按了按眼角,压下想家的泪,开始和面。


等傅景初回来时,温安笛已经烙了一盘猪油饼,除了前两个掌握不住火候有些糊了,后面每个饼都是金黄油亮,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

见傅景初进门,温安笛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:“你回来啦,刚烙好的饼子,你赶紧洗手来吃。”


傅景初滚了下喉结,有些不适应回家时家里充满着饭的香气,之前每天回来可都是冰锅冷灶,还要他动手生火做饭,饭好了温安笛出来端一碗又摔门进屋。


温安笛翻了下平底锅里最后一个饼子:“我放了葱花和猪油盐巴,很好吃的,不用炒菜都行。”


她刚看了下,搪瓷罐里的猪油剩的不多,中午她还无知的用清油点了火,所以再炒菜的话,就非常奢侈了。


毕竟现在家里就傅景初上班有工资,她还是节约点吧。


傅景初点了点头,过去洗手,又帮着把猪油饼端到小饭桌上,想了想去碗柜里拿出一个铁罐和一只空碗。


从铁罐里舀了两勺淡黄的颗粒出来,再倒开水冲调,立马飘散出一股淡淡的奶香味,还有丝丝香甜,很好闻。


温安笛笨拙的把炉盖盖好,洗了手过来坐下,看着傅景初冲调的一碗淡黄色的水,忍不住皱了皱鼻子,使劲吸了一下,很治愈的香甜味,吸一口都觉得心情好了不少。


傅景初把碗推到温安笛面前:“你喝这个。”


温安笛瞟了眼铁罐,上面写着麦乳精,据说这是一代人的回忆呢。


再看傅景初收起麦乳精,却舍不得给自己也冲一碗,突然觉得这个木讷少言的男人,还是有几分可爱的。


也没客气,端起碗抿了一口,弯了弯眼睛,一脸满足:“真好喝啊,甜丝丝的,你要不要尝尝?”


傅景初摇头,默默给自己倒了一碗开水,拿着猪油饼准备吃时,突然开口:“你要是想去市里,过几天我去市里开会可以带你去。”


温安笛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:“真的,可以带我去吗?”


傅景初看了眼温安笛,漂亮的眼里温满了期望和惊喜。


抿了抿唇,垂眸沉默的咬着饼子,心里却犹豫,要不要告诉她温家现在的情况?同时他也想搞清楚,温安笛为什么懂医学上的东西。


长跑是温安笛的强项,只是原主这个身体太缺乏运动,没跑多久,就感觉心口窒息的疼。想到粮本和五块钱,温安笛咬着牙屏住呼吸,脚下发力一阵风的冲向小偷...


长跑是温安笛的强项,只是原主这个身体太缺乏运动,没跑多久,就感觉心口窒息的疼。


想到粮本和五块钱,温安笛咬着牙屏住呼吸,脚下发力一阵风的冲向小偷。


距离一点点拉近,小偷被什么绊了一下,一个狗啃泥摔在地上。


温安笛一个箭步冲过去,抡起面袋子砸向小偷后背,又一脚利落的踩在他后背上:“拿来!”


小偷怎么肯承认偷了东西,眼中冒着戾气的扭头:“什么拿来,你个泼妇快放开。”


边说着,双手按着地面想翻身起来。


温安笛力气到底不如一个男人大,被男人突然翻身弄了个趔趄,却又非常迅速的飞起一脚踹在小偷胸口膻中穴上。


小偷瞬间像是抽了筋骨的泥鳅,软踏踏的趴在地上,疼的捂着胸口连声哎呦着:“杀人了,臭娘们杀人啦!”


温安笛冷着脸,要不是收了力气,她都能一脚将这人踹死,蹲下伸手抓着小偷的胳膊,咔吧一声,直接将他的右胳膊卸掉。


“把我的钱和粮本拿来!”


小偷疼的冷汗直冒,哎呦的打滚,知道这是碰上硬茬了,一只没事的手从口袋掏出一把东西。


各种零碎的钱,粮票,还有温安笛丢的粮本,看来这一天没少偷。


温安笛拿了自己的五块钱和粮本,起身拎着面袋就要走。


小偷扶着被卸掉的胳膊,一骨碌爬起来跪在地上,哭嚎着:“姑奶奶,你不能不管我了啊,你走了我咋办。”


温安笛看了眼围观人群,笑了下:“去找公安,他们肯定能帮你。”


说完很潇洒的背着面袋子离开。


傅景初眼眸深邃的看着温安笛离开的背影,就刚才打小偷那几下,温安笛的身手还是非常利落的。


还有能准确的找到膻中穴位置,和卸胳膊的利索,那是非常熟悉人体构造,也非常熟练的做过这些才能做到的。


可是,他知道的温安笛,根本不可能会这些。


一旁的葛大壮也是震惊,刚才那个彪悍的女人真是队长媳妇?平时在家属院就泼辣不讲理,竟然还有这么彪悍的身手,忍不住同情起傅景初来。


摸了摸下巴:“队长,我们要不要捎嫂子一段?


想想刚才要不是傅景初踢石子打了小偷的腿,温安笛也不会那么顺利追上小偷,所以他猜测,傅景初肯定也是愿意帮温安笛的。


要是能缓和两口子关系,以后日子也能好过点。


傅景初收回视线:“不用,我们还要去农机局一趟,不用管她。”


……


温安笛背着十斤面粉回家,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,结婚后,她的户口就迁到傅景初这边,也不知道当初原主娘家为什么这么着急忙慌的把原主嫁了,还把原主的户口火速迁走。


按说原主家条件不错,父母都有工作,姐姐哥哥也已经上班,怎么就巴不得原主嫁的越远越好?


温安笛没有原主这一段的记忆,不知道是原主刻意忘了还是她也不知道?


所以她要想办法挣钱攒钱,和傅景初离婚后,要去城里买了房才能落户。


只是怎么挣钱?


温安笛出身医学世家,可是母亲和哥哥却从事经商,所以她也不缺生意头脑,唯一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适合做什么生意。


拐进家属院时,脑子突然灵光一闪,有了主意,实在不行她也做个赤脚医生。


反正这会儿当医生,也不要求行医资格,多少小门诊都是江湖医生出身,有几个正规学过。


对比起来,她还是非常有优势的。


不过,好像也不行,她要是给人看病,傅景初肯定会怀疑。


温安笛想得头秃也没想到个好办法,干脆先解决晚饭再说。


来回走一圈,又跟小偷斗一场,温安笛累得进门后先换了衣服在床上躺了一会儿,才起身挽着袖子去和面。


温安笛不是个娇气的姑娘,平时就喜欢自己动手做饭,而且还做得很好,连妈妈都非常喜欢她做的菜。


想到妈妈,温安笛鼻子有些酸,谁能想到温家小公主竟然在七十年代面临着吃不饱饭的问题?


也不知道在原来的世界里,她是不是已经死了,家里人一定很伤心难过吧。


按了按眼角,压下想家的泪,开始和面。


等傅景初回来时,温安笛已经烙了一盘猪油饼,除了前两个掌握不住火候有些糊了,后面每个饼都是金黄油亮,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

见傅景初进门,温安笛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:“你回来啦,刚烙好的饼子,你赶紧洗手来吃。”


傅景初滚了下喉结,有些不适应回家时家里充满着饭的香气,之前每天回来可都是冰锅冷灶,还要他动手生火做饭,饭好了温安笛出来端一碗又摔门进屋。


温安笛翻了下平底锅里最后一个饼子:“我放了葱花和猪油盐巴,很好吃的,不用炒菜都行。”


她刚看了下,搪瓷罐里的猪油剩的不多,中午她还无知的用清油点了火,所以再炒菜的话,就非常奢侈了。


毕竟现在家里就傅景初上班有工资,她还是节约点吧。


傅景初点了点头,过去洗手,又帮着把猪油饼端到小饭桌上,想了想去碗柜里拿出一个铁罐和一只空碗。


从铁罐里舀了两勺淡黄的颗粒出来,再倒开水冲调,立马飘散出一股淡淡的奶香味,还有丝丝香甜,很好闻。


温安笛笨拙的把炉盖盖好,洗了手过来坐下,看着傅景初冲调的一碗淡黄色的水,忍不住皱了皱鼻子,使劲吸了一下,很治愈的香甜味,吸一口都觉得心情好了不少。


傅景初把碗推到温安笛面前:“你喝这个。”


温安笛瞟了眼铁罐,上面写着麦乳精,据说这是一代人的回忆呢。


再看傅景初收起麦乳精,却舍不得给自己也冲一碗,突然觉得这个木讷少言的男人,还是有几分可爱的。


也没客气,端起碗抿了一口,弯了弯眼睛,一脸满足:“真好喝啊,甜丝丝的,你要不要尝尝?”


傅景初摇头,默默给自己倒了一碗开水,拿着猪油饼准备吃时,突然开口:“你要是想去市里,过几天我去市里开会可以带你去。”


温安笛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:“真的,可以带我去吗?”


傅景初看了眼温安笛,漂亮的眼里温满了期望和惊喜。


抿了抿唇,垂眸沉默的咬着饼子,心里却犹豫,要不要告诉她温家现在的情况?同时他也想搞清楚,温安笛为什么懂医学上的东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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